2008年6月28日 星期六

入會辦法



1、個人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、設籍本市、年滿廿歲、有行為能力、具有會員資格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入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。
2、永久會員:個人會員繳納會費一次達伍千元以上,即為本會永久會員。
3、團體會員:凡本市非營利機關或團體,贊同本會宗旨之機關團體,並繳納入會費,經理事會通過後,即為本會團體會員,應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權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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